关于2017年“壮族三月三”、“清明节”放假调休的通知
日期: 2017-03-23 信息来源: 点击数:

各位师生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2017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》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壮族三月三 “清明节”放假调休事宜安排如下:

一、放假调休安排

2017330日(星期四)至44日(星期二)放假,共6天。45日(星期三)上班上课, 48日(星期六)上班上课,补43日(周一)的课。

二、放假调休要求

1. 请各部门单位按需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。

2.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于32817:00前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(含联系电话)通过OA系统报送,纸质版(加盖公章)报送到保卫处(飞天楼117室)

3. 请各部门单位放假前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,排除安全隐患,防止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安全稳定。

4. 放假期间,若遇重大突发事件,必须迅速妥善处理,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。学校24小时总值班室电话:0773—5863280。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0773—228926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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